烟台交警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道路交通协管员9月4日到5日再次现场报名
2010-09-03 13:02:15 作者:教育资源网 来源:烟台大众网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 条
烟台交警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道路交通协管员9月4日到5日再次现场报名
烟台大众网9月3日讯 (通讯员 袁圣凯 李娜 记者 张雪松) 记者获悉,烟台交警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道路交通协管员(以下简称协管员),其中男协管员130名,女协管员10名。根据部门市民需求,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于9月4日—9月5日(上午8:30--11:30)再一次进行现场报名,报名地点仍设在烟台市职业介绍中心一楼(芝罘区南大街83号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报考条件
1、政治合格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。
2、身体健康,体形端正,非特体,面部无明显特征、缺陷,无残疾,无口吃,无重听,无色觉异常,无纹身,无重度平跖足;裸眼视力均在4.8以上,或裸眼视力均在4.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.0以上;男性身高1.70米以上、女性身高1.65米以上。
3、男性,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(1970年8月1日至1992年8月1日期间出生);女性,年龄18周岁至22岁之间(1988年8月1日至1992年8月1日期间出生),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。
4、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(含烟台市各县市区)。
5、符合条件的部队退伍复员军人、零就业家庭人员或就业特困群体将优先招用。
二、招聘数量
男协管员130名,女协管员10名。
三、相关待遇
协管员被录用后与烟台东大劳动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,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从事交通管理协勤工作,每月工资福利为1200元(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),纳入市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,并统一缴纳保险,统一配发服装。
四、招聘要求
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能素质测评、体检、政审、试用等环节和程序,择优聘用。
1、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报名时间:2010年9月4日—9月5日(上午8:30--11:30),报名地点设在烟台市职业介绍中心一楼(芝罘区南大街83号)。
2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失业证(或报到证)、户口簿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等材料报名。报名时,交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。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介绍信。
3、报名时须本人到场,由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身高和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。
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,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。
经笔试、面试、体能素质测评、体检、政审合格,拟招聘为道路交通协管员的,由派遣单位办理相关手续。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。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(正式工资的80%)。试用期满合格后,方可正式任职。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招聘咨询电话:6297930 6291255 6291812
报名要求、结果及考试时间、考试成绩等通知请查询:
烟台就业网:http://www.ytld.gov.cn
烟台交警网:http://www.ytjj.gov.cn
一、报考条件
1、政治合格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。
2、身体健康,体形端正,非特体,面部无明显特征、缺陷,无残疾,无口吃,无重听,无色觉异常,无纹身,无重度平跖足;裸眼视力均在4.8以上,或裸眼视力均在4.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.0以上;男性身高1.70米以上、女性身高1.65米以上。
3、男性,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(1970年8月1日至1992年8月1日期间出生);女性,年龄18周岁至22岁之间(1988年8月1日至1992年8月1日期间出生),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。
4、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(含烟台市各县市区)。
5、符合条件的部队退伍复员军人、零就业家庭人员或就业特困群体将优先招用。
二、招聘数量
男协管员130名,女协管员10名。
三、相关待遇
协管员被录用后与烟台东大劳动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,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从事交通管理协勤工作,每月工资福利为1200元(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),纳入市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,并统一缴纳保险,统一配发服装。
四、招聘要求
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体能素质测评、体检、政审、试用等环节和程序,择优聘用。
1、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报名时间:2010年9月4日—9月5日(上午8:30--11:30),报名地点设在烟台市职业介绍中心一楼(芝罘区南大街83号)。
2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失业证(或报到证)、户口簿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等材料报名。报名时,交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。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介绍信。
3、报名时须本人到场,由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身高和资格审查,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。
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,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。
经笔试、面试、体能素质测评、体检、政审合格,拟招聘为道路交通协管员的,由派遣单位办理相关手续。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。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(正式工资的80%)。试用期满合格后,方可正式任职。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招聘咨询电话:6297930 6291255 6291812
报名要求、结果及考试时间、考试成绩等通知请查询:
烟台就业网:http://www.ytld.gov.cn
烟台交警网:http://www.ytjj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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